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简短4篇

篇一: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简短

  银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总结 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我 支行立即组织全员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工作,我行认真 贯彻执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决心,提高客户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对金融系统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 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中的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了防 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防范意识近年来,利用电信发布虚假消息,从事诈骗犯 罪活动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电信网络诈骗,是指通过固定电话、手机、 电脑等通信工具诈骗 xx 的犯罪形式。电信网络诈骗犯是一类新型的犯罪方式, 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受害人防不胜 防。在分行及 xX 公安局下发相关通知后,我支行及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通过 阅读宣传手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大力宣传电信网银行开展防范电信诈骗 宣传活动情况的总结?络诈骗对金融系统以及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从 电信网络诈骗的含义以及手段等方面向支行全体员工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员工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危害性。通过开展防 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使员工从思想 上领会开展此次防范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身边家人及来往客户提高警惕性, 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维持金融系统稳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人身财产 安全。

  二、了解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积极参与防范宣传活动?我支行积极做好防范 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工作,我支行联合 XX 公安局及县人民银行在 XX 乃棠广场

   开展户外公益宣传活动向公众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目前,电信网络诈骗 主要包括:冒充熟人虚构事实、虚构子女出事、虚构子女被绑架、冒充电信局、 公、检、法、司等工作人员、以购房、购车退税为名、中奖诈骗、利用 xx 消费、 无理由汇款、以提供博彩、股票资讯为名、发布虚假中奖信息等形式,同时还为 在现场的群众介绍了不要轻易尝试使用自己不熟悉的银行业务、不要轻信陌生人 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易泄漏你的 xx 密码等几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 和措施,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账、要及时报案。

  本次的宣传活动让到场的群众认清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要危害,并纷纷 表示将积极参与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为维护金融系统安全和保障财产安 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简短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 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本法所称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 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 罪组织。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 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手段,建立健全反有 组织犯罪工作机制和有组织犯罪预防治理体系。

  第四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与反腐败相结 合,坚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第五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互相配 合,互相制约,依法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动员、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

  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

  第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

  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文字:

  图片:

  摄像:

  编辑:郭惠源

  审核:

  姜富彬

  监制:杜 强

  

篇三: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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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学习刑法心得体会

  篇一:教师学习刑法心得体会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一)利用暑期 两个月的时间,本人较充分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 法》、《教师法》、《未 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 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法治观 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 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教师是教育过程中主导力量,因 此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把学法、 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到实际 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重 点内容,古人对教师职责概括 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 人”职责中教书一面,而“为人师表” 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人格上。

  教师职业最大特点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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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 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特质修养

  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做到以德服 人、以身立教,在平凡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为学生树立起楷模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

  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 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教师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坚

  持做到尊重每学生,用教师爱心去化 解学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主

  观能动性。在平时教育教学中教师要 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

  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

  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 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

  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 自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

  共管,才能取得更好效果。教师学法心得体会(二)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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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2 月以来,我积极参加学校里开展的学法活动,通过学习 《>宪法》、《>民法

  通则》等基本大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 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

  《教师法》等教育法律及有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参加 学校组织的两场学法用法专题讲座,

  进一步增强了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依 法行政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 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各级领导干

  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解决 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

  要。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大局是前提,立 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这

  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 观,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

  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用保障服 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

  创工作新局面。我觉得,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脑中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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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增强服务大局 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学会从大局出发,从大局着眼,

  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 考、谋划和部署,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

  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我们 每个人只有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

  能作用发挥好,才能真正为大局服好 务。

  二、学法律,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义务教育法》

  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

  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我觉 得,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全社会也会关注教师的个

  人形象和整体形象。

  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随时注意自己阳 光、忍耐、宽容、严谨的形象。因为,只有这样,

  才能让你的教育更具有说服力。

  三、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教师法》、《义务教 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 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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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 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我觉得,作为一名教育战线上的公 务员,平时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行

  为,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作为 教师,就应该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

  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 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

  到发展。同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 应该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

  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 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

  闪光点。教师学法心得体会(三) 一、知法学法 《教师法》第三条明确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职责的

  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

  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因此, 每个教师都应但认识到自己辛勤劳动的价值和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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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意义,努力做到自尊、自爱、自强, 增强对自己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享有六

  项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

  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

  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了教

  师要履行的六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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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 校的>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 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 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 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促进学生在品 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 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四、《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制度有何规定? 《教师法》 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并且还规定了获各 教师资格的条件 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法规定的 心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由教育教学能力,

  

篇四:反有组织犯罪法心得体会简短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一) 利用暑期两个月的时间, 本人较充分地学习了 《教育法》 、 《义务教育法》 、 《教师法》 、 《未 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法治观 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教师是教育过程中主导力量,因此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到实际 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职责概括 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职责中教书一面,而“为人师表” 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人格上。

  教师职业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 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 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做到以德服 人、以身立教,在平凡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 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教师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尊重每学生,用教师爱心去化 解学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在平时教育教学中教师要 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 学校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 社会密切配合, 课内外、 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 共管,才能取得更好效果。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二) 今年 2 月以来,我积极参加学校里开展的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宪法》 、 《>民法 通则》 等基本大法, 《教育法》 、 《义务教育法》 、 《高等教育法》 、 《职业教育法》 、 《民办教育法》 、 《教师法》 等教育法律及有关的>行政法规, 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两场学法用法专题讲座, 进一步增强了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依法行政能力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各级领导干 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 要。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这 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 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用保障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 创工作新局面。我觉得,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脑中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增强服务大局 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学会从大局出发,从大局着眼,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 考、谋划和部署,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我们 每个人只有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才能真正为大局服好 务。

  二、学法律,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我觉 得,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全社会也会关注教师的个人形象和整体形象。

  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随时注意自己阳光、忍耐、宽容、严谨的形象。因为,只有这样, 才能让你的教育更具有说服力。

  三、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教师法》 、 《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 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 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我觉得,作为一名教育战线上的公

   务员,平时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作为 教师,就应该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 又自主的学习、 生活氛围, 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同时,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 应该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 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三) 一、知法学法 《教师法》第三条明确指出:

  “教师是履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 因此, 每个教师都应但认识到自己辛勤劳动的价值和伟大的社会意义, 努力做到自尊、 自爱、 自强, 增强对自己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享有六项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要履行的六项业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 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 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四、 《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制度有何规定? 《教师法》第十条规定: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并且还规定了获各教师资格的条件 是:

  “中国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法规定的 心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由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 五、 《教师法》对教师的待遇有哪些重要规定? 教师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关心的问题,提高教师待遇是《教师法》的重要内容。为了 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使之成为社会所尊重的职业,除了精神 上鼓励之外, 还必须从提高教师的物质待遇做起, 这是推动全社会真正形成尊师重教的需要, 也是使广大教师安心于教书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师队伍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待遇偏 低,而工作任务又极期繁重,这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生计,极大地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从而造成教师队伍严重不稳。基于此, 《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 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 解决教师住房困难也是教师 法的重要内容。

  《教师法》明确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 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

   住房提供方便。

  ” 《教师法》对教师的医疗制度进行规定: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

  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 医疗提供方便。

  “各级政府要下大力解决中小学教师就医难、报销难的问题,建立定期对教师 检查身体的制度,对教师看病、住院、转诊等提供方便。

  六、侵害教师合法权益,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 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七、教师违反《教师法》 ,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教师要自觉遵守教师法,如有违反《教师法》规定下列行为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情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教育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如果情节严重, 违背了教师的职责, 已成了教师的败类, 承担法律责任是必然的。

  《教 师法》的内容很丰富,通过认真学习,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己 的应尽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把自己的一 切贡献给这一光荣事业。

  二、懂法用法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 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我国于**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 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 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 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但长期以来, 《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 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 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再一起学习了 《教师法》 。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 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改变了 “教师不学教师法, 难免迷途象牙塔, 受害不知为哪般, 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 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 “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 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作 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 重要的基本功架, 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法的学习, 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 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实践! 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 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 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

  “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 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

  ”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 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师的职业道德已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即关系到千百 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于祖国的未来。因此,用实际行动诠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师必须做到的!篇二: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一) 在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 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 亏是可以吞下去, 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 因为, 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 平等的> 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 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 不仅 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 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 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 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 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 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 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 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 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 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 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 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 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 德处理办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 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 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 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 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 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 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实践!我认为我们这些年轻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 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很有实际的必要。尤其是当今法律健全的社会,只有跟多的去了解,才 能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学生。这次学习让我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的意义,我会努力 的去做好自己,教育好学生。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二)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 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 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据媒体报道,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6 月 29 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 务性。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 多年来,我国 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 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要准确把握此次 义务教育法大修的涵义和精神,必须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

  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

   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 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 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再比如群众普遍不满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上学难问题,其中可能有地区发展不平衡 等原因,但确保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公民共享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像义务 教育这样的公益事业, 更当如此。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提出要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要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并且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 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还对农民工子女,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 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直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更是对义务二字的延伸解读。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 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 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 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 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 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 全世界有 170 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 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 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 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 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正是因为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中义务二字的科学内涵, 此次义务教育法大修才亮点频现;

  同样,也只有正确理解这义务二字的涵义,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在实践中才能确保真正贯彻 落实到位。篇三: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泉州九中 戴鸿程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对教师的权利、 义务、 任用、 考核、 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 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 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 《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 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 利。

  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 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 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 “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 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 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法》不仅 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 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 学成绩, 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 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 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 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 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 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 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 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 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 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 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 批评教育, 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 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对于情节极为恶劣, 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 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我的认 识,有利地指导了我今后的实践!我认为我们这些年轻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很有实际的 必要。篇四: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竹山镇中心小学 许期翠 根据宜良县人民政府教育局文件《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 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我校开展了法律法 规学习宣传活动,并确定今年四月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月,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 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记得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 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 江泽民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 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 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 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 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 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 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 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 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 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 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 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 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 学成绩, 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 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 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 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

   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 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 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 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 律处分的学生,也要 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 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 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 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 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 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 夹带着义务的权利。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2015 年 4 月 15 篇五:2015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2015 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第 1 篇: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 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 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 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 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 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 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 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 为,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 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 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 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 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 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 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 学校、 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 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 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 《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 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 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 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

  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 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

   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 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 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 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 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 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 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 务,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 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教师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己 的行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行。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 记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 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 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己的师德品质。

  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 养的动力。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 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指导整个修养过程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它作为 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责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 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但是,由于教师 的职业道德修养过程是构成师德的各种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个人原 有的道德水平与社会道德要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性,使得教师道德修养的目标必然有着层 次之分,每个教师必须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确立可行的目标,去努力实现自身师德从无 到有,从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的攀登。

  第 2 篇: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 人。学高为师,学是师之骨。我认为,21 世纪的教师应该是高师能的人. 1.我们要做终身学习的楷模。知识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 速陈旧。面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一个好的 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择力,学习对自己有用的知识。21 世纪的教师应该是终身学习 的示范者,是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我们要做学生的心理辅导者。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 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 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3.我们教师应该加强团队合作。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集体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 相互宽容,发挥集体的教育力量。教师还要面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可以提 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但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必须是团 队工作的专家,必须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 致, 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

  教师必须教学生学会宽容, 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起工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学习和努力的地方还有很多。只有在思想上不断地严格要 求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地提升自己,以饱满的热情和和蔼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学生,时刻 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为让每一位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 贡献!

   第 3 篇: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扞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 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 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2.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就是说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 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3.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 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 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 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 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 的伙伴。

  4.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 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 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 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 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 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 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 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学生也往往是最相信老师的,我就 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关心我们的学生。

  我平时对我自己要求很严格,但是听了他们的报告以后,感觉我自己对我自己要求太低 了。我决心从现在起我要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 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 热忱的爱每个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我要坚贞不 移的热爱教育事业。

  第四,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 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集 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责任。

  第 4 篇: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目前,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受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 教师职业的荣耀。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 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 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 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 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认识到作为一名

   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 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教师法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 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 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 自己应承担的义务, 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校教师学习了 《教师法》 。

  通过学习 《教 师法》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 自身能力、业务水平, (华考范文网)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 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 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 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提 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 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以身作则, 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 权利和义务, ,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 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 一定要以 《教师法》 为依据,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 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作为教 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 的基本功架, 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学习<教师法, 进一步提高了认识 , 用 《教师法》 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 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 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第 5 篇:教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一、 《教师法》对教师的定义规定是怎样的? 《教师法》第三条明确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 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因此, 每个教师都应但认识到自己辛勤劳动的价值和伟大的社会意义, 努力做到自尊、 自爱、 自强, 增强对自己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享有六项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 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要履行的六项业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

   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 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仍,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 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四、 《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制度有何规定? 《教师法》 第十条规定: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并且还规定了活动教师资格的条件是:

  中国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法规定的心理或者 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由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五、 《教师法》对教师的待遇有哪些重要规定? 教师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关心的问题,提高教师待遇是《教师法》的重要内容。为了 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使之成为社会所尊重的职业,除了精神 上鼓励之外, 还必须从提高教师的物质待遇做起, 这是推动全社会真正形成尊师重教的需要, 也是使广大教师安心于教书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师队伍继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待遇 偏低,在全国 12 个行业中,教师待遇是倒数第三位,甚至在全国普遍出现拖欠教师工资达 3.09 亿元,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生计,极大地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而造成教师队伍严 重不稳。基于此, 《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 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解决教师住房困难也是教师法的重要内容。

  《教师法》 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 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教师法》对教师的医疗制度进行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

  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 医疗提供方便。各级政府要下大力解决中小学教师就医难、报销难的问题,建立定期对教师 检查身体的制度,对教师看病、住院、转诊等提供方便。

  六、侵害教师合法权益,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 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教师违反《教师法》 ,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教师要自觉遵守教师法,如有违反《教师法》规定下列行为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情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教育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如果情节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责,已成了教师的败类,承担法律责任是必然的。

  《教 师法》的内容很丰富,这里只是简单的介绍,希望大家通过认真学习,将来自觉运用法律武 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己的应尽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 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这一光荣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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